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四川省汽车零配件商会等19个全省性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会议通报了我省前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整治乱收费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重温了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关于专项整治涉企收费的政策要求,研究分析了当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就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深化|“我为企业减负担”为民办实事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12月28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关爱服务困难群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四个服务”作用;进一步落实防控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进一步关爱服务困难群众,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幸福快乐过节。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新冠病毒新型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在全球传播蔓延,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外防疫情输入面临较大压力。12月2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抓铁留痕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好“两节”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服务困难群众,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川财税〔2021〕16号)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强化政治责任担当 迅速行动起来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引导动员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金秋招聘月活动
两办发文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深化公众账号、直播带货等领域治理
两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从业人员资质 建设“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