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组织网
  • 新闻动态
  • 全部
  • 要闻动态
  • 乡村振兴
  • 党建新闻
  • 社会组织风采
  • 地方亮点
共找到294条相关信息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19个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2022-06-08 11:30:57

仁寿县景圣景荟爱教育基金会等19个社会组织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参加年度检查,本机关已作出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收缴上述19个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截至目前,仁寿县景圣景荟爱教育基金会等19个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尚未缴回。 现公告仁寿县景圣景荟爱教育基金会等19个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对四川省养老产业协会等54个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2022-06-06 09:58:40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四川省养老产业协会等54个全省性社会组织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四川省召开首届公益创投大赛推进座谈会 2022-05-30 09:38:14

5月27日,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省社会组织孵化园召开四川省首届公益创投大赛推进座谈会,通报大赛日程安排、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一步动员号召全社会积极宣传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共同推进四川公益事业发展。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杨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召开2022年度重点工作调度视频会 2022-05-30 09:24:53

5月27日,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在省社会组织孵化园召开2022年度重点工作调度会。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杨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关于积极参与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 爱心捐款的倡议书 2022-05-26 18:55:15

全省各社会组织: 祖国之未来、民族之希望在未成年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关于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2-05-26 17:05:08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领导机构: 受新冠疫情及社会组织年检系统相关影响,经研究,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适当延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年报年检资料提交及《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盖章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民政社会组织年检4号、5号窗口”。

省特安协会团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022-05-18 15:31:06

5月10日,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团支部(以下简称“协会团支部”)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协会全体团员及青年同志参会。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风采展示——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 2022-05-18 15:12:27

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成立于2016年3月,是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四川省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孙英理事长获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理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常务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教分会理事。在主管机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扎根职业教育研究领域,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对标全国。2017年7月 获评“全国社科联先进社会组织”;2019年1月 获颁“

社会组织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请示模板 2022-05-16 14:37:36

关于转出 xx 同志组织关系的请示 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 兹有中共xx支部正式党员xx同志,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xx。因xxxx原因,现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至xxx支部委员会。党费已缴纳至xx年xx月xx日。 妥否,请批示。

省社会组织第二党综合党委工作流程 2022-05-11 09:48:46

一、党员转接流程 (一)党员转入 1.直接转入二党委属下的支部:提交转入请示--经办人呈报分管局领导审阅--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接收转入属下支部; 2.转入二党委临时支部:提交转入组织关系的请示--经办人呈报分管局领导审阅-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接收 3.转入党员原则上为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般专职工作人员党员,须由党组织提供工作关系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包括社会组织任职情况、聘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社会组织负责人提供备案审批表等。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