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0日对下列社会团体未参加年度检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列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未参加2021年年检未进行2021年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下列社会团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为特别严重。
2023年3月7日,四川省民政厅在达州市组织召开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暨社会组织赋能聚力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有关决策部署,回顾总结近年来全省社会组织工作情况,分析形势和问题,明确2023年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益西达瓦出席会议并讲话。达州市委常委、副市长丁应虎致辞。会议由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廖永康主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周志军发布社会组织赋能聚力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民政厅将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
现将《四川省行政区划代码表》发布如下,供填写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导入模板时查询使用。
按照《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2022年度四川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第三方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四川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现将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0日对下列社会团体未参加年度检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2022年10月31日,下列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未参加2021年年检未进行2021年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下列社会团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0日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加年度检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未参加2021年年检未进行2021年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0日对四川成都蓝光助学基金会未进行年度报告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成都蓝光助学基金会未按规定进行2021年年度报告。以上事实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未参加2021年年检未进行2021年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四川成都蓝光助学基金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四川成都蓝光助学基金会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四川省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
2022年12月底,“益行天府”四川省首届公益创投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拉下帷幕,30个公益创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大赛旨在回应社会需求、发掘公益项目,扶持社会组织、促进专业成长,提高资金效益、节约社会成本,搭建合作平台、打造公益品牌,形成人人关心公益、人人支持公益、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