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公共服务事项进大厅的要求和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从2023年11月28日起,全省性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查询事项迁移到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不再受理、办理档案查询业务。
请有全省性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查询需求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查询申请书前往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综合窗口申请办理。查询申请书须载明经办人身份信息和查询目的;属自然人申请查询的应有查询人签字,属法人查询的应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执法机构人员查询,还须出示执法证件;
2.律师查询,还须出示律师证和委托证明;
3.个人查询,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与所查询组织有关联的佐证材料。
特此公告。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