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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面完成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2023-09-12 17:58:20 浏览:1671

         自2023年3月以来,四川省民政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和民政部有关年检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社会组织年检系统,采用“网上填报、现场审核”的年检方式进行。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通过民政部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采取“系统申报、网络初审、现场终审并发布”的年检方式进行。从年检情况看,参检社会组织基本能依照章程规定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依法治理、民主管理理念逐步增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监事(会)等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司其职的组织架构逐步完善,以章程为基础、以人事、财务、活动制度为支撑的内部治理规范逐步形成。

    一、统筹谋划部署,确保应检尽检。一是强队伍提升审查能力。2023年年初,厅党组即作出部署,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了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查培训,邀请财务专家和年检专业人士重点讲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学习研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行为规范、财务审计知识、财务数据审查要点等,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检查工作奠定理论、人才基础。二是强动员提升履职能力。我厅首次邀请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年检培训会,各市州通过民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作QQ群等进行线上宣传发动,落实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部署和社会组织年检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年检审查标准,在年检工作中体现双重管理、依法监管的职责意识,有力重塑综合监管和分工协同的工作体系。三是强实效提升发展能力。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分类开展3期年检培训,录制上线社团和民非年检演示视频,向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年检工作提示、财务审计报告模板,通过多种渠道,重点针对资料填报、问题答疑、内部治理等进行专业推送指导。成都、宜宾、甘孜等地安排专人专线点对点地告知社会组织负责人年检情况,内江、泸州、巴中等地还针对不能熟练操作系统的社会组织开展了上门现场指导服务,确保社会组织对年检流程清楚、方式明确、填报规范。

         二、规范审核流程,突出审核重点。2023年3月,立足民政部年检工作要求,结合四川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和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我厅分别向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各市(州)民政局下发开展2022年度检查工作通知,把社会组织是否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是否满足成立的基本条件、负责人任职是否符合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是否规范、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是否合符规定等纳入2022年度年检重点审查范围,并对年检范围、资料要求、程序、标准、结果运用等作出系统规定。在年检审查过程中,坚持底线思维,一旦发现社会组织触及“一票否决”事项,敢于“亮剑”;对于一般性问题,采取柔性方式,精准研判处置。各地还聚焦时政热点,创新性地增添项目,全面掌握社会组织参政议政、规标推广、就业服务、表彰奖励、对外宣传等情况。

         三、把握关键环节,促进规范管理。一是突出党建工作审核。强化“两个覆盖”,督导符合条件社会组织单独成立党的组织,推动建立联合党组织,督促已建立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二是突出规范性检查。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在落实基本检查内容的同时,结合不同社会组织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对于社会团体,突出核查分支机构设置管理、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论坛讲座等;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突出核查关联交易、安全生产、人员薪酬等;对于基金会,突出核查资产保值增值、捐赠协议落实、项目追踪管理等。三是突出非营利性监管。发挥第三方审计机构专业优势,加强社会组织收入、费用及人员薪酬等核查监管,严防社会组织违规收费、私分社会资产等行为发生。在社会组织重点风险领域加强审核审查,推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重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