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送达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0日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未按规定完成2021年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开展慈善活动的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8%,未按规定完成2021年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以上事实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审计报告》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条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该慈善组织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该慈善组织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请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61
联系电话: 028-84423015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