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
向四川艾瑞思艺术培训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21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任何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权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到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号218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61
联系人:赵磊(028-84423015)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31日
具体名单:
四川艾瑞思艺术培训学校
四川巴蜀合唱团
四川苍山牧云文学艺术院
四川城建技工学校
四川川美新媒材艺术雕塑研究所
四川大风堂书画院
四川风之旅摄影俱乐部
四川汉密尔顿医学美容研究中心
四川好弈德围棋俱乐部
四川荷花文化艺术中心
四川华欣职业培训学校
四川金蝶艺术中心
四川锦程职业培训中心
四川明灯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研究院
四川省明日之星才艺俱乐部
四川现代新水墨画院
四川新当代文化艺术中心
四川置信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