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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通知

2022-07-25 11:28:58 浏览:2120

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通知

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决定对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集中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10月24日。

二、抽查审计对象

本次共抽查审计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全省性社会组织100个,其中社会团体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个,基金会30个。

三、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四川川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齐沙,联系电话:02883185922。

四、抽查审计内容

(一)审计方法。审计公司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发函形式告知被审计单位,采取进驻现场、网上查询、现场问询、书面问询等多种形式全面收集审计所需的佐证材料。

(二)审计年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三)审计重点。1.党组织建设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建工作,是否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2.业务活动情况。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负责人是否超龄(70周岁)超届(任期两届)任职;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核准和负责人备案;是否依法依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3.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有公务员或退(离)休领导干部违规任职、领取薪酬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票据及使用情况;检查关联方交易情况,账户(一户多账)管理使用情况,分支(代表)财务是否纳入社会团体、基金会统一账户,基金会等社会各类支付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涉企收费情况。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会费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法定职责或政府委托和授权事项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以及职业能力评价活动收费等情况,相关收费和评比表彰是否批准或授权。5.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是否设立分支(代表)表机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名称是否规范、是否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6.信息公开情况。重大事项、“一讲两坛三会”是否应报尽报,并按照审批意见开展活动。

五、抽查审计要求

(一)被审计的社会组织积极、及时、准确的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各项材料,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抽查工作的开展。

(二)抽查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审计相关的要求,不得接受被抽查社会组织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抽查审计工作的特殊性质谋取私利。

(三)抽查审计人员对于抽查审计工作中了解到的社会组织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只能用于与抽查审计工作相关的用途,不得在任何场合泄露给与抽查审计工作无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2022年 7 月  日

咨询、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028-86530376                        

附件1:抽查审计名单

附件2:社会组织抽查审计资料清单

附件1:        

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社会团体40个)

1

四川省山西商会

2

四川省眼镜商会

3

四川省扶贫开发协会

4

四川省连锁商业协会

5

四川省门窗行业协会

6

四川省棋类协会

7

四川省生态旅游协会

8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9

四川省公共关系协会

10

四川省农产品流通协会

11

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2

四川省罐头食品行业协会

13

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14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15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16

四川省输血协会

17

四川省中小学后勤协会

18

四川省水利学会

19

四川省高尔夫球协会

20

四川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

21

四川省花椒协会

22

四川省客家商会

23

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

24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5

四川省五金机电行业协会

26

四川省中药材科技协会

27

四川省服务业促进会

28

四川省花卉协会

29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

30

四川省轮胎贸易商会

31

四川省消防协会

32

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协会

33

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

34

四川省涂料工业协会

35

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协会

36

四川省民营旅行社协会

37

四川省石油制品行业协会

38

四川省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协会

39

四川省导游协会

40

四川省典当行业协会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30个)

1

四川科力职业学校

2

四川万象文化发展中心

3

四川雅符民俗艺术博物馆

4

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

5

四川省茶艺术研究会

6

四川置信职业培训学校

7

四川友谊国际医药卫生交流中心

8

四川红十字应急救援救护中心

9

四川乡情国画院

10

四川阳光老年俱乐部

11

四川通惠老年大学

12

成都文理学院

13

四川战旗乡村振兴研究院

14

四川太和古方中医药研究院

15

四川数智中医药活态传承研究院

16

四川天祥骨科医院

17

四川天歌击剑俱乐部

18

四川大华医学美容研究中心

19

四川益路同行慈善服务中心

20

四川美康生物工程研究院

21

四川国讯网络安全信息技术研究院

22

四川华大遗传学研究院

23

四川北斗星助残康复服务中心

24

四川金玉良种玉米抗性研发中心

25

四川和光临床心理学研究院

26

四川卓耀游泳俱乐部

27

四川中制工业设计研究院

28

四川质安高电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9

四川万帮达助残服务中心

30

四川启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基金会30个)

1

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

泸州市教育助学基金会

3

成都市龙泉驿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4

四川省索玛慈善基金会

5

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6

四川省灾后重建基金会

7

四川省扶贫基金会

8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基金会

9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基金会

10

四川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11

四川省巴蜀文艺发展基金会

12

四川省威远县教育基金会

13

四川省城乡融合人才培育研究基金会

14

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

15

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6

四川省新农村建设开发基金会

17

成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8

四川省华西天使医学基金会

19

四川省社会科学学术基金会

20

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

21

四川省绿化基金会

22

四川省众扶慈善基金会

23

四川谦易慈善基金会

24

四川省齐力慈善基金会

25

四川省永好公益慈善基金会

26

四川圣贝慈善基金会

27

四川省欣鑫慈善基金会

28

四川同心慈善基金会

29

四川省众创公益慈善基金会

30

四川省箴言公益基金会

附件2:       

社会组织抽查审计资料清单

序号

文件名

纸质(复印件)

电子文档

是否提供

交件人

接收人

1

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2

备案的章程以及验资报告

3

单位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在单位担任职务、其他政治/社会职务、是否专职、是否领取薪酬、是否为离退休干部、是否为公务员、是否为事业单位人员)

上述人员如专职需提供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聘用合同/退休证明材料

4

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全部银行账户情况(开具: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上述各银行账户抽查期间的银行流水

6

抽查期间所有账簿、财务报告(或报表)、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

①账簿:手工帐提供账本(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电子系统做账提供电子账(总账、明细账、序时账、科目余额表-到末级科目)

②财务报告(或报表):抽查期间年度审计报告、抽查期间年度检查工作报告、2022年7月31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③会计凭证:抽查期间会计凭证及相关附件

审查

原件

④抽查期间纳税申报表

7

抽查期间开展业务活动的登记台账(清单)

8

抽查期间所有业务活动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立项、实施、收尾、成果效益等方面的资料)

审查

原件

9

抽查期间所有对外发布的公告及通知

审查

原件

10

抽查期间所有的协议/合同

审查

原件

11

抽查期间所有的理事会会议纪要

审查

原件

12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党建情况资料

审查

原件

13

截至2022年7月31日分支机构名单及备案资料(不涉及不提供)

14

抽查期间所有的重大事项报批资料及批复情况资料

15

其他现场审计人员认为关于抽查审计必须提供的补充资料

注:凡是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随同原件备查。复印件请盖上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