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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打非治乱”力度不减 社会组织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2022-07-22 11:01:24 浏览:1472

四川“打非治乱”力度不减    社会组织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今年以来,四川省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统筹谋划,坚持以更大力度、更强决心推进“打非”“治乱”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增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效能和“四个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全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统筹联动,持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力度不减,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工作措施更严。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信息通报、案件调查配合、快速响应等工作机制,定期联系会商,及时交流情况,坚持分级侦办、合力打击,确保对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尽打、不留死角。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网络信息甄别等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安大数据、民政大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的对比碰撞,实现主动搜集,主动发现线索。建立省市县公安、民政举报线索核查三级联动机制,对获得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线索制定进行筛查甄别,分级分类按职责落实核查责任,依法依规重拳处置。今年以来,全省共取缔3个非法社会组织,劝散6个、自行解散1个、引导登记4个非法社会组织,通过民政厅官网发布4批、涉及9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有力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整治社会组织乱象。各级民政部门始终保持清理整治社会组织领域各类乱象的高压态势,有力推进和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切实整治社会组织不规范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今年以来,民政厅先后下发《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性社会组织中开展银行账户清理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等专项整治系列文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摸排清理和严厉惩处,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全面规范全省性社会组织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切实治理和解决“一户多账”等突出问题,增强社会组织守法自律诚信意识,强化社会组织反腐倡廉。截止目前,全省梳理1282个“僵尸型”社会组织,已撤销、注销登记208个,限期整改35个,其余1039个正在推进整治;设立并清查分支(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8669个,其中分支机构4813个,代表机构1503个。民政厅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针对不规范运行行为的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约谈,向抽查、审计、年检发现问题的13家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持续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和巩固拓展工作,把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专项检查内容纳入年检工作重点审核,推动规范750余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

三、强化制度设计,建立打击整治长效机制。民政厅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治理社会组织乱象纳入党组会议题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出台一个《意见》和年检、审计、评估、执法等“1+N”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民政厅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专班,与省公安厅等部门有关处室定期会商研判社会组织“打非治乱”工作形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强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责任,充分发挥“三函四书”制度作用,向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发出约谈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以及相关处罚通知书,督促立行立改;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协助调查函、提示函、案件移交函,敦促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协查整改。今年以来,民政厅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已累计发出各类执法监督文书共计330余件(次)。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民政厅与省委“两新”工委、教育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部门通过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管理培训以及抽查检查、审计监督等方式,强化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内部治理,努力营造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