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民政局召开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
暨非营利监管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有效应对当前我市社会组织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抵御风险和防范化解能力。6月1日下午,达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暨非营利监管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晓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清单>的通知》《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通报了当前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别有用心人员在我市开展的非法活动情况及我市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讨论了《达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当前,全市社会组织发展正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变的关键时期,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各类风险,有利于推动社会组织围绕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有效发挥“四个服务”作用。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社会组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坚持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切实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安全发展,确保我市社会组织领域不发生重大风险性事件。
会议强调,一要明确职责任务。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承担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前置审查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的主体责任,登记管理机关承担登记、年检、行政处罚等方面的牵头责任。二要把握关键问题。鼓励国家重点支持的创新驱动、区域发展、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等方面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其他类型社会组织要提高登记准入门槛。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脱钩不脱责、脱钩不脱管;要把好年检初审关,利用年度检查契机,对社会组织的“人、财、物、事”开展一次全方位大体检。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涉及社会组织收费和非营利性监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三要实施关口前移。登记管理机关要健全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函告政策、风险、工作等方面要求。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主管社会组织的政策指导、风险提示、结果反馈的预警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化解”。四要开展专项行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风险防范化解等专项行动,确保有效化解风险隐患。五要加强随机抽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范围、内容、频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处置不规范行为。六要拓宽排查渠道。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主动与12345热线、书记、市长信箱以及各媒体、论坛等各类渠道对接,及时发现群众举报的涉及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七要建立协同机制。社会组织风险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层级、多个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要发挥要牵头单位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研判、会商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综合监管执法的工作格局。要通过谈话提醒、专项行动、随机抽查、信访举报、年度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做到履职尽责,避免被追责问责。
市级22个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