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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组织第二党综合党委工作流程

2022-05-11 09:48:46 浏览:4907

一、党员转接流程

(一)党员转入

1.直接转入二党委属下的支部:提交转入请示--经办人呈报分管局领导审阅--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接收转入属下支部;

2.转入二党委临时支部:提交转入组织关系的请示--经办人呈报分管局领导审阅-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接收

3.转入党员原则上为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般专职工作人员党员,须由党组织提供工作关系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包括社会组织任职情况、聘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社会组织负责人提供备案审批表等。具体如下:

1)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一般专职工作人员党员;

2)基金会: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一般专职工作人员党员;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的负责人、理事)、一般专职工作人员党员。

注释:“一般专职工作人员”指与社会组织签订人事劳动合同并有工资社保关系的人员。

省外党员转入:提供转出地党支部开具的介绍信、转入请示--经办人呈报分管领导审阅——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党员信息更新”录入信息。

(二)党员转出

1.直接转出:提交转出请示-经办人呈报分管局领导审阅--党员查询系统-直接转出

2.从二党委临时支部转入进已成立支部

省外党员转出:提交转出请示--经办人呈报分管领导审阅——开具二党委介绍信至转出地——收到介绍信回执后之后删除党员库该党员信息

二、成立党组织流程或者党组织换届流程

1.接收书面资料(关于成立(换届)党组织的请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支部书记候选人,班子候选人、党员花名册(需增加联系电话、党员档案材料清单等)--经办人拟写批复呈报分管领导审阅-走发文流程--下正式批复--通知领取。(提交请示前转入党员到二党委临时支部)

2.在同意成立(换届)一周之内进行支部大会——提交支部大会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呈现)——二党委批复同意选举结果报告。

3.成立支部建库:全国党员查询系统-单位信息新建--录入党员信息。

三、发展党员流程

发展党员原则上为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般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参照本文第一款第3条)。收取正式资料时,社会组织党组织须提供本人工作关系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包括所在社会组织工作年限情况,聘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等。

1.收集发展党员信息并录入发展对象台账--通知发展对象支部报送相关资料--按入党材料清单进行审核-整理报送材料拟写审议议题报会通过—通过后在“入党志愿书中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盖章蓝色章给党委书记签字之后盖二党委章(“经 年 月 日党委会研究,批准**同志近期转为**,党龄从 年 月 日起计算”)-档案退回支部(注:收集及通知报送材料每季度一次,档案只能支部保管,不能交到个人手上,党员发展的细则请查看2-4:党员发展材料) 

2.党员发展流程:入党积极分子交材料(手写申请书、组织谈话一个月内、积极分子的公示和决议)——电子档备案、发登记簿——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发展对象材料(发展对象公示、决议、登记簿积极分子部分、4篇手写思想汇报、培训结业证书)——发展对象请示——材料齐全之后发展对象批复及电子记录各阶段时间——进行政审(直系亲属政审材料、政审报告)——预审请示——材料无误之后同意的预审意见——发入党志愿书(电子编号)——交预备党员公示及决议——无误后上党委会——党委审批盖章——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下发——一年的预备期(四篇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公示和决议)——转正上会——党委审批(档案下发)

3.对转正后的党员系统上身份的变更——在系统里将党员转正情况从预备党员改为正式即转为正式党员

四、党费收缴和返款

1.收缴党费:集中收取所属社会组织上缴党费(所属社会组织1季度收取一次),具体时间按工作实际安排。开据票据:接收支部银行交费回单—开据收据——录入到电子台账中:党费收据-党费收缴情况表。

2.党费返款:每年集中1次返还社会组织上缴党费,由工作人员梳理后报局领导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