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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聚焦四类整治重点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

2022-04-19 16:23:56 浏览:1919

为了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近日,四川省民政厅根据民政部的工作安排,就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要在去年专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处置力度,努力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推动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进一步激活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2020、2021年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等4类社会组织纳入重点整治范围,要对存在撤销(吊销)登记情形、符合注销登记情形、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等3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通知强调,要强化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整治合力,及时总结有益做法,健全排查机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保障。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取得实效。要全面宣传“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危害性、整治必要性及成效,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