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授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作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民函〔2002〕138号 2002年8月12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经国务院批准,授权你会作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会接到通知后,尽快明确具体负责的工作部门并函告我部,同时敦促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尽快到我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民政部关于授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作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民函〔2002〕138号 2002年8月12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经国务院批准,授权你会作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会接到通知后,尽快明确具体负责的工作部门并函告我部,同时敦促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尽快到我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