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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关爱服务困难群众工作的通知

2021-12-29 11:16:36 浏览:3559

各社会组织: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新冠病毒新型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在全球传播蔓延,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外防疫情输入面临较大压力。12月2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抓铁留痕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好“两节”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服务困难群众,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更是一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斗。各社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社会组织和工作人员,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疫情防控,重在预防、贵在坚持。一要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政策措施,持续增强防控力度。切实管好所有进出场所通道,严格落实人员进出佩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的“刚性要求”,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主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来、返川职工排查管理措施。二要严格管控人员聚集,有效降低传播风险。举办年会、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各类聚会等活动,须落实“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要求,务必严控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及以上的线下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三要严格管理人员流动,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倡导在地过节过年,减少外出旅行和探亲访友。时刻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全省疫情风险信息,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所在城市。四要加快疫苗接种进度,提高接种覆盖面。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向理事、会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惠民政策和科普知识,充分调动接种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未接种人员摸排、提醒工作,确保“应接尽接”,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社会组织可以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产业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大力引导会员单位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大防疫所需物资、生活物资的生产供应力度,加强行业自律,保市场稳定、物价平稳。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动员广大会员在自身允许的前提下,在属地防控指挥部门统一调度安排下,积极参加防控宣传、值守值班等志愿服务工作。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发挥组织资源优势,按照党委政府安排积极动员引导爱心捐赠,筹集、发放有关抗疫、生活等物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四、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各社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充分发挥公益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聚焦城乡社区,积极对接困难群众需求,深入开展关爱服务、救助保护、邻里互助等工作,为有需求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关爱陪伴、心理疏导、探视照料等服务,切实帮助他们安全温暖过冬、幸福快乐过节。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