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履职担当;进一步落实防控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近日来,国内新一轮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已蔓延至多个省份,成都出现省外输入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精准处置,迅速行动起来,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通知》要求,社会组织要严肃开展排查,凡在中高风险地区有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要及时向属地卫健部门或社区报告;要严控人员聚集,原则上不提倡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大型年会、座谈会、交流会、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严管出行流动,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会员、服务对象传达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科学安排出行,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
《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学科类、科技类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科普,引导社会群众科学防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要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社会组织要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方式,转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会员和服务对象加强个人防护,积极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