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构建多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持续推“1+7+N”的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区县一级完成孵化培育阵地全覆盖,全市17个乡镇(街道)、19个社区建立起社会组织孵化或活动阵地。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孵化培育社会组织70余个。
(2)着力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实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三大行动,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对11个社会组织发出撤销登记处罚的事先告知书,引导6个僵尸组织主动办理注销登记。
(3)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和扩大空间。今年以来,30余家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各类项目,承接资金650余万。积极探索培育支持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培育社会企业10余个。指导自流井区东兴寺街探索制定《社区社会企业管理实施细则》,为我市社区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