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引导,用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形式,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治理服务项目,优化社会治理服务格局,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社会治理项目70多个,投入项目资金307.2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2)强监管,拧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安全阀”。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和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管,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环境。劝散未登记组织14家,撤销连续三年未年检社会组织6家,督促2家社会组织调整过高收费。
( 3)建平台,搭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孵化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200余万元,全面完成560平米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对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应急救援等社会治理相关工作的12家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